首例!男子利用AI撰写色情小说牟利,成为我国首位因AI创作违法获刑者
我国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色情小说的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我国首例因利用AI创作违法内容而获刑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男,35岁,曾是一名自由职业者,近年来,张某沉迷于网络,对AI技术产生了浓厚兴趣,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发现了一种名为“AI写手”的软件,声称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词自动生成各种类型的文本,包括小说、文章等,张某认为这是一个牟利的绝佳机会,于是决定利用该软件创作色情小说。
张某通过“AI写手”软件,不断输入关键词,生成大量色情小说,他将这些作品发布在网络上,并通过付费阅读、打赏等方式非法获利,张某的行为并未持续太久,就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利用AI技术创作色情小说,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道德风尚,破坏了网络环境,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起案件是我国首例因利用AI创作违法内容而获刑的案件,具有警示意义,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享受AI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应时刻警惕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利用AI技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我国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
此次案件的审理,对于维护网络环境、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也提醒广大网民,在享受AI技术带来的便利时,要时刻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对于AI技术的应用,应加强监管,确保其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