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对立陶宛绝不是经济胁迫,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就立陶宛涉台问题发表声明,明确表示对立陶宛绝不是“经济胁迫”,这一表态,充分体现了我国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决心,也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正确认识和处理涉台问题的视角。
近年来,立陶宛在涉台问题上不断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与台湾当局进行勾连,严重损害了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对此,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包括暂停与立陶宛的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立陶宛却无端指责我国实施“经济胁迫”,这一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我国采取的反制措施完全是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之举,立陶宛在涉台问题上的错误行径,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国的核心利益,作为主权国家,我国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这种反制措施,并非针对立陶宛一个国家,而是对所有试图挑战一个中国原则、干涉中国内政的国家和势力。
我国在反制措施中始终坚持理性、克制和负责任的态度,在采取相关措施之前,我国政府曾多次通过外交渠道向立陶宛表明立场,希望其能够认清形势,停止错误行径,立陶宛却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国家利益。
我国在反制措施中充分尊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我国政府始终强调,反制措施是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框架下进行的,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立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我国在反制措施中展现了大国担当,面对立陶宛的错误行径,我国没有采取过激行为,而是通过外交途径寻求解决,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处理类似问题的有益借鉴。
对立陶宛绝不是“经济胁迫”,而是我国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正义之举,在涉台问题上,我国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捍卫国家核心利益,我们也希望有关国家能够认清形势,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